下雨在家唸書2、迅雷小組警員甲駕駛巡邏車時,不慎撞倒某乙,致某乙受傷倒地昏迷不醒。某甲停車發現某乙受傷,駕車離去。嗣後某乙為人所救未死,問甲之刑責如何?答:(一)不慎撞傷某乙ARMANI,則應負過失之責任,而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二項之業務,應從廣義解釋,包括 公務在內,故應負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二項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過失之傷害罪。考四種狀況 ok 第三 第四情況最常考 (G2000之前準備刑法考試自己的筆記)再者某乙受傷倒地昏迷不醒,則屬於無自救力之人,刑法第十五條即明定:「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,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,能防止而不防止者,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西服者相同」,某甲具有「保證人」地位甲警先後對於某乙構成業務過失傷害與違背義務遺棄罪,雖係對同一被害人為之,卻係二行為,依刑法第五十條之例,此二罪仍應併罰之4、甲婦疑乙女與夫丙男結婚西裝有染,意圖殺之,煮麵一碗暗中下劇毒,置於桌上,換乙女食用。乙女性多疑,將麵轉給甲婦之夫丙男食用,甲婦怕被識破不敢阻擋,至丙男食當即斃命,問甲婦與乙女之刑責答:(一)甲婦之刑事結婚責任:  對乙女  主觀 明知麵有毒仍叫其食用 具故意 雖乙女未食而未遂,仍應負殺人未遂罪責 對丙預見其發生 而發生不違背本意 西裝 雖預見丙男食後有可能中毒身死之結果,但怕被識破不敢阻擋,致丙男食之即斃 命,亦在所不惜 以未必故意消極行為構成殺人罪責  襯衫 (二) 乙女之刑事責任: 乙女疑麵有毒,而給予丙男食用斃命,應負殺人既遂責任。縱然不確知 有毒,但食之可能發生死亡之結果,而不違背其本訂做禮服意,應屬殺人之間接  故意,仍難辭殺人既遂之罪。6.警員某甲奉命緝捕強盜,正向有強盜嫌疑之某乙盤問,因見乙伸手撈衣,疑為取槍,為自衛計急發槍射擊,乙當場中彈身濾桶死,事後始發現乙並未攜帶槍械,並無抗拒意思,問甲之責任如何?考誤想防衛  ok依本例,甲之錯誤,有違背「應注意,能注意而不注意」之注意義務,則構成刑法第二七六條第一項過失致酒店經紀人於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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